
家住相家庄村的王朋华,是我市洁晶集团是一名普通职工,2005年家庭总收入不足万元,经济条件很差,与父母同住,全家几口人挤在低矮的小屋内。2006年,他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补助中号,在荣华小区购买了一套78余平方米的二室一厅住房,总额13万元,自己只掏了7.5万余元,其余54489.6元房款凭政府所发的《购买经济适用房补贴许可证》,一次性领到了补助。
“政府补助了5万多,我自己支付了7万余元,就住上了新房子,这办法真好,买什么房子还可以自己做主,政府的好处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大大减轻了自己和家庭的负担。”王朋华高兴地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经过努力,探索出了一条有日照特色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运作模式,让越来越多的港城市民圆了自己的住房梦。”作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模式的谋划者和亲历者,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厉建伟颇有感慨的说。
核心事件
“安得广厦千万间”——— 杜甫的诗正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居者有其所”的写照。2003年以来,我市坚持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为重点,创新住房保障运作模式,探索建立了“货币直补、购租自主”为特点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了“双保险”,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受到港城群众的普遍赞誉,被有关专家誉为“日照模式”。

自2003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以来,全市累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助1.64亿元,3047户低收入家庭通过补助购买了住房;2006年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以来,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85万元,1678余户低收入家庭通过补贴租到了住房,越来越多的市民分享到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亲历、讲述
“让老百姓感受实实在在的温暖”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是国家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政策,只有更好地落到实处,才能切实把党和政府关心扶助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自2003年起,市委、市政府就立足日照实际,在不改变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的前提下,对其运作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目的明确、效果明显,这一改革模式在全国首创。”厉建伟亲身见证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实施5年来的这段历史。
自199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和市建委对日照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进行了连年的研究和探索。由于低收入家庭情况复杂多样,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在保障范围和程度上受到限制,经济适用住房补助和廉租住房补贴保障相互分离,存在着缺陷,住房保障制度操作性和适用性不强。
当时,在全国范围内也出现了不少对“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质疑的声音:经济适用住房“不适用”、最困难的群众享受不到优惠,不少经济适用住房被“富人”和“投资者”买走;购房户不能自主选房;质量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系列问题时有发生。
“‘好事’却没有给群众带来真正的实惠,住房保障政策大打‘折扣’,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厉建伟每每回首这件事的时候,心头都感慨万千。让困难家庭感受实实在在的温暖不能停留在一个口号层面上,要根据实际,不断探索,制定出一条有日照独创特色的经济适用住房模式,参与这一模式改革的同志横下了一条心。
那时候,根据我市房源比较充足的实际,开始尝试将经济适用住房的“补砖头”,变为“补人头”,即现金补贴。如此一来,在不改变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创新出了经济适用住房补助与廉租住房补贴“双保障”机制,建立了住房综合性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们推行的货币直补改革,改的是政策的运作方式: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市场化运作,是在国家计划管理、房屋标准、出售对象、加强监管等基本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其运作方式进行的改革。”厉建伟一直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改革的做法很自豪。
事实证明,日照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改革“叫好又叫座”,让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取得了住房困难户高兴、政府满意、社会各界称赞的多赢效果。
扶“弱”解“困” 化解住房难题
据了解,由于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助关系到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市建委本着对政府和百姓负责的态度,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认真做好了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电脑选号、媒体公示、举报查处、补助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让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关心救助落到实处。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助与廉租住房补贴的困难户都要经过严格审批,须具有本市规划区内常住户口满5年;已婚家庭,且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申请人为城镇职工,包括下岗失业人员;无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年家庭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的家庭等5个基本条件。每年补贴户数、补贴标准、计算公式、申请人名单、许可证发放等进行公示,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电话、与申请人签订法律合同责任书、要求中号户缴纳保证金、找担保人、利用房产档案审查申请人及其相关亲属住房情况等方式,每个工作环节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加大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申报者的查处力度,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为保证能有更多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这一利好政策,我市对申请补贴的家庭实行了动态管理。经济适用住房补助每3年组织一次申请报名,每年一次摇号,中号家庭当年领取补助;未中号家庭纳入下一年度摇号。领取补助购买的住房,5年内上市交易的,全额退回补贴;超过5年上市交易的,按比例退回。退回的补助再次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补助基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廉租住房补贴每年组织一次资格复核,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实行退出制度,停止发放租金补贴,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急需解决住房困难的群体。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策也需要不断完善更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参照市区商品房出租出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我市适时调整补贴标准,不论是经济适用住房补助还是廉租住房补贴,每年的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村(居)民居住安置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的房屋纳入安居工程管理,安置居住用房上市交易按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相关政策办理,解决了城中村(居)民的住房困难,改善了其住房条件和环境。从今年开始,我市又计划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适当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政府回购,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对市区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实践证明,制订出科学有效的住房保障政策,只是住房保障成功的一半,真正成功还需要将政策落到实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助与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情况等,这些大量烦琐的基础工作,是保证住房保障制度公平、有效落实的前提。而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毫无利益可言,必须以纯粹之心代表政府为民谋利益;必须在组织、资金、运作等方面均有扎实过硬的制度安排,确保经济适用住房补助与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制度的真正落实,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市委、市政府连续6年将住房保障列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并且每年在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全省唯一单独保留了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建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由于经济适用住房补助与廉租住房补贴都是动态管理,近年来,日照市房委办每年都要用两个多月时间,对所有申请户进行入户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数和情况,保证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开和有效落实。
为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我市建立了住房资金保障机制,对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采取多种渠道筹措,主要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住房保障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住房保障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5年来,市房委办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保障了定期足额拨付住房保障资金,确保了及时发放。
“民心工程”保障老百姓“住有所居”
“货币直补、购租自主”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后,产生了积极的联动作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
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后,全市住房困难家庭的受益程度明显提高,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既可以享受廉租住房补贴、自己租房,又可以选择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自己买房,圆了多年的购房梦,切实解决了群众住房困难,老百姓“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成为一种现实。厉建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以往“暗补”的做法,2003年我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的“暗补”为每平方米350元,每户按70平方米计算,享受的补贴为2.45万元。而实行“明补”后,补贴为52447元,比“暗补”时提高1倍以上。这样一改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的优惠明显提高,从而使他们购房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
同时,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改革,使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在享受政府补助的同时仍保留着自己的自主选择权,对此他们非常高兴,感到由自己做主用政府的补助自主选择购房位置、户型面积、房屋档次,是对他们的信任和尊重,既有“面子”又有实惠,改变了长期以来经济适用住房“不适用”的局面,使群众买得称心、住得顺心。
住房保障制度公平不公平,人心是杆秤,效果好不好,老百姓心里知道。记者在对日照市10户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调查时,有9户都十分赞成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现金补贴,对“两房并轨”的做法很满意。46岁的王玉学原来在一家机械厂工作,企业破产后,他靠当搬运工养家,供孩子上学。由于妻子患病,只能在有搬运活计的地方租房,既能就近照顾妻子,又不误工作。他说:“廉租住房现金补贴形式挺好,我哪里有活就在哪里租房,十分方便,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失业职工孙在杰,36岁,常年有病,由于不属于“低保”家庭,只能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助,可是他经济条件差,政府补贴后仍然买不起房,享受廉租住房又不够条件,几年来生活相当窘迫。经济适用住房补助和廉租住房补贴“并轨”后,他放弃了经济适用住房补助而享受了廉租住房补贴,生活逐步得到改善。
“补‘砖头’改成补‘人头’,加快了我市实现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目标的顺利实现。”市建委分管副主任刘仲春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改革如此评价。
作为一项惠及长远的“民心工程”,我市实施的货币直补政策,让更多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走出了居住困境,彻底解决了住房困难,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得到充分体现,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同时达到了政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困难户“买得称心,住得顺心”的良好效果。这一政策惠泽了社会低收入阶层,保证了其享受到与其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保障,越来越多的人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市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优化了房地产市场现有资源调整,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住房需求的阶梯式消费,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将廉租住房补贴对象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补贴与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并轨,使货币化补贴政策惠及城市全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实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三保障’。”采访末了,记者脑海里再度浮现了市建委主任许传东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话语,心头不禁升起一股浓浓暖意。
记者点评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不能停留在一句空洞洞的口号上,关键要把关注困难群体的政策落在实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经济适应住房保障政策就是要让更多城市低收入家庭圆上住房梦。
市委、市政府从政治的高度、社会的和谐、人心的稳定来思考问题,从港城老百姓的平民角度出发,在充分考虑老百姓利益的前提下,宜建则建,宜补则补,建补结合,双补并举,对困扰很多地方的经济适用住房运作模式进行创新性改革,不断充实完善,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更为关键的是能切实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了实处,受到老百姓欢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的改革,已经成为一项惠及长远的“民心工程”,我们有理由相信,越来越多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将感受到这种实实在在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