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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我市廉租房补贴申请将于7月15日开始(2009年07月11日)


    7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廉租住房补贴将于7月15日开始申请。 
  据市住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申请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主要面向市区新增低保户和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市区内的无房户、 
危房户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以上;申请人为城镇职工,包括下岗失业人员。 

  据了解,今年廉租住房补贴单位受理申请和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5日至31日,公示期为8月1日至15日;发放廉租房补贴的时间为 8月 20日至 31日。 

  根据相关部门的介绍,今年我市廉租房年度补贴标准按照每户每年2100元执行。 

  【新闻链接】

  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材料:1.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2.结婚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5.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证明;6.无房户提交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材料,住房困难户提交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7.低保户或者特困户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近期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凭证;属于特困职工家庭的,应当提交市、区工会关于特困职工家庭的证明材料;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重病大病患者医学证明。 

  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应按什么程序办理: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明向所属社区或街道,下同)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填写《日照市城镇廉租住房补贴审批表》;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住房及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在《日照市城镇廉租住房补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证明材料报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3.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严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并在有关媒体公示;4.公示期15天内无异议的,确定为本年度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发放补贴并登记。


作者:李刚业 通讯员 张守军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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