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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市直单位接收27名军转干部(2009年09月18日)
9月17日,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今年,市直单位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7名(包括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5年的军转干部接收计划)。 ■关键词:地点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在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安置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不包括安排处级以上职务的),采取“市区统一、考试考核、公开挑选、公平竞争”的办法进行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可以到父母、配偶父母以及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荣立二等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5年的,可在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安置地点。 ■关键词:考试 安置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题和阅卷,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加分标准有基础分、军龄分、职务分、立功受奖分和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分。 ■关键词:录取 市直单位的录取,根据市直单位接收安置计划,分别对符合在东港区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安置条件的军转干部,依据考试考核成绩和本人意愿,分团职、营职和连排职三个职务等级,按比例分级依次录取。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职务、军龄、任职时间和军衔时间确定先后顺序。 各区县和日照经济开发区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5年的军转干部,可自愿选择直接在市直单位安置或留在本辖区内安置。自愿选择在市直单位安置的,根据本人志愿优先录取,其在边远
作者: 孟锋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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