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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我市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市区四类人员普通话必须过关(2009年11月05日)


    11月4日,记者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作为山东省二类城市(地级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估范围为我市市区四类人员。
    四类人员包括:市直、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及市区各街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市属各高等院校,市、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师生;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商业、邮政、通讯、文化、铁路、交通、旅游、金融、保险、卫生、工商、税务等系统。
    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标准是:综合管理42分以上,普及普通话70分以上,社会用字管理70分以上,总分182分以上。
    按照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求,我市必须达到全市在职人员培训率超过80%、测试达标率超过80%。培训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各单位依据《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自行组织;牵头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市语办组织。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员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测试工作由日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实施,测试合格者由省语委统一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近期,市语办、文明办、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联合对公文、招牌、广告牌等社会用字进行检查整治,杜绝使用繁体字、错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作者:孟锋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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