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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我市命名46个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2009年12月05日)
记者近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东港区人民法院、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日照中盛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日报社等46个基层单位的“职工书屋”达到相关标准,被命名为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 建设“职工书屋”,是工会组织为广大基层职工提供和创造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的重要工作。为充分发挥“职工书屋”的文化功能,按照全总和省总制定的任务目标,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了“职工书屋”建设活动,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在引导职工爱读书读好书、进一步提高职工文化素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许静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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