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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今年将改造26个城中村(2010年03月04日)
今年,我市将按照“村企合作”和“合村并点”的原则改造26个城中村,新市区只建高层不建多层,老城区鼓励多建高层,这是记者3月3日从市建委获悉的。 在日前公布的2010年城市建设计划中表明:今年,我市将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优先推动城市中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进程,在继续抓好东港区高家岭等12个村居改造的基础上,再启动东港区文登路社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宋家湖、岚山区佛手湾等26个村居(其中东港区13个、日照经济开发区5个、岚山区8个)的拆迁改造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规范运作、强化指导,畅通“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安置楼建设,改善城中村群众居住条件。 今年,我市鼓励提高容积率,多建设高层住宅,提高高层住宅建设比例,集约用地。加大基础配套设施投入,提升内涵,完善社区配套服务功能。 作为民心工程,我市对城中村改造给予高度关注和全力支持,各级各部门也真正将这件民心工程做实、做深、做细,政策惠民是我市实施城中村改造最根本的目的,而生活保障则是重要考量指标。 ■新闻助读: 改造村居实行拆迁补偿安置“拆一还二”,按人均45平方米预留安置用地,容积率按1.3计算,每户可建两套90平方米左右的楼房,或一大一小(110平方米、70平方米),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或搞商业,既满足了居民居住需要,又解决了改造后的居民生活保障问题;安置楼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属于集体性质的依法转为国有;安置住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管理,拆迁安置房屋视为产权调换,直接办理确权登记,上市交易按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相关政策办理,使改造村居居民住房进入依法管理轨道。
作者:孟锋 王娟 王海洋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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