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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区县政府及重点企业签订节能减排“军令状”(2010年03月22日)
3月18日,日照市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动员大会上,我市各区县政府(管委)、重点企业签订《日照市2010年治污减排目标责任书》,制定减排计划,明确减排责任。 据悉,各区县政府(管委)要依法行使对辖区内除环保局直管企业外所有污染源的环保监管职责,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对因行政不作为而未完成环保任务和目标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重点企业在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同时,必须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没有认真履行环保职责的企业坚决实行“企业限批”、“一票否决”等。
作者:王娟 实习生 王瑜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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