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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开始申报(2010年04月07日)


    4月6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今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开始申报,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住房困难家庭选房。其中:低保、特困家庭租金为0.6元/平方米·月,每年为360元;低收入家庭租金为0.8元/平方米·月,每年为480元。
    去年,市政府投资2000万元,在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回购了200套廉租住房,户型设计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其中,怡海社区20套(1#安置楼中、西单元,位于黄海三路北侧、海滨二路西侧);中盛社区156套(中盛幸福海岸小区13#、15#,位于海滨五路东侧、市委党校北侧);西花园小区24套(8#、9#安置楼西单元,位于郑州路西侧,连云港路南侧),目前,已全部竣工。
    据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咨询、举报电话:889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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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当首先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市区内的无房户、危房户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三)上年家庭收入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以下;(四)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以上;(五)申请人为城镇职工,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二)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三)有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四)城镇低保户或特困户;(五)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作者:王蓓蓓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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