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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2010年05月20日)
5月17日至19日,山东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语委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对日照市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情况和城区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了考查评估。副市长徐清代表市政府做汇报。 评估团分四组对驻日照市城区的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4大重点领域的18个单位和4条街道进行了实地考查评估,经过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形成了对每个领域及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的评价意见。评估团认为,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特别是近三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达到了较高的规范化水平,营造了与日照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广大市民的语文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悉,评估团半年后将对日照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复评。
作者:许静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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