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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2010年09月14日)
9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政府正式发布我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09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174元为基数,确定2010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23%;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6.5%。 企业效益比上年每增长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0.3%—0.5%。职工工资总额超过实现利润总额时,可适当降低增长比例。对当年经济效益增长但职工工资未达到最低增长比例或系数的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向其发出警示信息。 各类企业应当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实施方案由企业向全体职工公示后实施。企业按照经备案审核后的实施方案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可据实在成本中列支。 市政府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亦可暂不增加工资。企业支付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人员与企业普通职工(除企业中层及中层以上职工)工资增长的比例关系。一线职工年度工资增长水平不得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
作者:孟锋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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