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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2011年06月28日)
6月27日,记者从市环保局污控科了解到,为有效解决医疗废物,日照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以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监管力度。 据介绍,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管理,并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责从医疗卫生机构收集医疗废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设施的监管。
作者:刘祥彩 李怀增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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