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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农机跨区作业持证免收通行费(2011年09月22日)
随着秋季农业生产大幕拉开,在201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日兰高速公路日照管理处对持有《201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参加秋季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同时,对跟踪秋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指挥调度车、技术服务车,凭《2011年山东省秋季跨区作业指挥调度车通行证》和《2011年山东省秋季跨区作业技术服务车通行证》,在201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也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但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通知,该处立即将文件转发到所属四个收费站,要求各站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证件齐全、手续合法、符合条件的车辆及时快速免费放行,而对审核中发现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超过免通行费时间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按规定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同时没收其《作业证》或《通行证》逐级上缴省厅处理。在出口车辆较多时必须为农用机械车开通紧急车道,保障作业车在最短时间内顺利通行;利用电子显示屏显示路况信息,并充分利用全省高速公路信息平台,通过广播及时播报路况信息,为广大农机作业人员提供路况和天气信息,为车辆安全出行提供信息服务。 工作人员提醒,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需要跨区作业的运输车辆各种证件佩带齐全,证件仅限当年并在免费期间使用,一机一证,盖章有效;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作者:夏宗伟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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