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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建立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2011年10月20日)
为扎实做好蓝色经济区建设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我市决定建立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 作为联络员的基本职责主要有: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对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推进要求,并及时反馈贯彻情况;做好上下、内外工作配合,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积极思考本单位工作与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的结合点,并提出具体举措,争取本单位支持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积极参加市蓝办组织的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及时传达各种会议、活动、文件精神;报送本单位在蓝色经济区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工作状态、政策措施等信息;积极宣传蓝色经济相关规划、政策、做法、成效等。 目前,我市各相关部门单位正在分别选报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联络员。
作者:陈蕾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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