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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关于推选省级“好客导游团队”与“好客导游”的通知(2011年10月20日)
各区县旅游(文体)局,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山东省旅游局鲁旅办发【2011】131号《关于做好省级“好客导游团队”与“好客导游”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好客山东”旅游品牌落地,打造一支服务规范、文明诚信的“好客导游”队伍,现就推选省级 “好客导游团队”与“好客导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根据选拔标准和自身情况填写相关评选材料,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团队和人选登记表原件(表格附后)一式两份报至市旅游局行业培训科(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917房间),同时报送表格电子版(含个人彩色电子照片),联系人:刘虹,电话:8816285,电子邮箱:rzhypxk@126.com。 2、市旅游局将对推荐的团队和人选进行审查、考核,选出“好客导游团队”与“好客导游”侯选单位和个人向山东省旅游局进行推荐。省旅游局将对各市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考核,根据审核结果授予山东省“好客导游团队”和山东省“好客导游”称号,并择优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省级“好客导游团队”与“好客导游”选拔标准 2、省级“好客导游团队”推荐审批表 3、省级“好客导游”推荐审批表 日照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省级“好客导游团队”与“好客导游”选拔标准 (一)省级“好客导游团队”选拔标准 1、团队成员在5人以上; 2、具有优秀和谐的企业文化,结构合理、稳定的导游团队,并具有健全的团队建设、管理和员工职业发展的相应机制和保障措施; 3、具有健康、良好的职业形象,较强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在导游过程中有效宣传“好客山东”文化,体现“好客山东”精神风貌,坚持做到“微笑迎宾,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全过程好客服务”,接待水平高,成绩突出,受到游客的高度认可与好评; 4、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与社会服务,突出体现“好客山东”的行业精神; 5、有较多人次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表彰,或者在各级旅游行政部门举办的评比和竞赛中成绩突出; 6、三年内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无重大投诉或行政处罚,无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主流媒体曝光等相关负面事故。 (二)省级“好客导游”选拔标准 1、热爱导游事业,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前瞻卓越的职业精神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勤业乐业,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好学上进,责任心强; 2、具有优雅、规范的职业形象和礼仪修养,仪容仪表端庄大方,从业心态健康,体现导游行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具有深厚、全面的知识底蕴和人文素养,导游技能娴熟,技巧高超,针对性强,富有感染力与亲和力,能够做到有问必答,代表当地导游接待先进水平; 4、导游服务特色突出、风格鲜明,坚持做到微笑迎宾,热情待客,有求必应,善于体察游客需求,全过程提供微笑服务、个性化服务、精细化服务,体现“好客山东”服务精神,获得游客广泛好评; 5、导游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能够灵活、妥善地处理带团中的突发应急事件或重大事故; 6、在当地旅游行业、企业、游客中享有良好口碑,最近3年内无投诉及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作者: 来源: 日照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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