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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市强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责任落实(2011年11月07日)


  在“三力”建设年活动中,我市坚持把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检验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执行力、公信力、创新力的重要标准,规范内部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努力实现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的统一。今年共对化解积案进展缓慢的7个基层政法部门,约请相关领导进行了谈话。这一做法被省委政法委介绍推广。
  坚持案件评查制度。近几年,一直把案件评查作为执法办案目标考核的重要措施。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对案件评查工作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案件评查方案,成立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评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重点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结案不息访、非正常访、越级访、重复访等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对1243起案件开展了评查,评查出优秀案件1014件,瑕疵案121件,通过评查,基层政法部门内部查究办案人员2人。
      严格实行领导约请谈话制度。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领导约请谈话制度》,对各区县和政法部门案件办理情况坚持定期通报,对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对未按时上报化解积案进展情况或未按期限办结的,约请相关领导进行谈话,提出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严格考核奖惩。对案件化解工作抓得好,规定时限内实现息诉罢访的,进行表彰奖励。去年,对10名先进个人、10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奖励。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做到“谁引发问题、谁承担责任”。属初信初访的,倒查办案人的责任;属重信重访的,倒查包案领导和办案人的责任。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对解决不力、问题突出的区县和部门扣减考评分值,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内评选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资格。


作者:张源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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