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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市公安局公布公开监督电话(2012年02月10日)
对于那些有损警察形象的,今后您可以电话举报他。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违法违纪体系建设,维护公安队伍的纯洁性,树立人民公安良好形象,市公安局诚邀社会各界对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和深化“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即: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进行监督。 2月8日,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工作公开监督电话:日照市公安局:0633-3667028;东港公安分局:0633-3664100;岚山公安分局:0633-3665110;开发区公安分局:0633-3667315;莒县公安局:0633-6893021;五莲公安局:0633-5233533。 □新闻助读: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发布了“五条禁令”: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作者:孟锋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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