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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市区小学初中招生15日开始(2012年08月14日)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市区小学、初中招生,于8月15日开始,8月25日结束,市教育局全程监督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控制班额,严禁乱收费,对扰乱招生秩序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划定招生片区 根据义务教育招生原则,经与东港区教育局商定,确定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招生区域划分方案。市区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由东港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公布,确保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各义务教育学校将按划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 片内学生认定办法 片内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片内学生认定办法为:看户籍,必须具有日照城区(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同三高速以东)户籍,落户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前,学生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看居住地,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必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居住,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前。 特殊情况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其父母房产情况,如有房产,以父母房产所在地为准确定就读学校;租赁经营性房屋或拥有经营性房屋产权,不属于居住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外来务工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按文件规定,需提供以下证明(件):区县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明(居住1年以上)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外来人员务工就业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营业执照,且已办社会保险);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外出就读证明;学生家长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家长持以上证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并办理入学手续。 另外,小学招生时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父母身份证明,初中招生时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凡对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有异议的,应分别到公安、房管部门予以查实。
作者:李刚业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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