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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关于编撰重点景区(景点)导游解说词的通知(2012年11月05日)
各区县旅游局、岚山区文体新局、五莲县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旅游局、日照国际海洋城社会事业局: 为落实夏耕副省长关于加强导游管理,特别要加强导游词管理的指示,使景区导游词更加规范、准确,省旅游局决定编辑出版一部关于重点景区(景点)导游词的丛书。为做好我市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录范围 全市3A级(含)以上景区,及已经接待游客或在建并准备评3A级(含)以上的景区;未评A级的重点景区、景点;重点文物、文化景区、景点。 二、体例、体裁 本书采取丛书的方式编撰,体例为导游解说词。体裁内容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文图均要精美。图要体现景区特色的好图、美图;文要具有文采。同时,要附以到达景区的线路、景区附近宾馆、饭店、停车场等消息内容。 三、编辑流程 1、各区县组织本区域入选景区、景点按照准确、规范、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初稿。 2、各区县邀请有关文学、史志、民俗、摄影等方面的专家对初稿进行把关、整理、润色、提升,完成后统一提交到市局。 3、市局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统编、统审。 四、注意事项 1、各市务必高度重视,由分管导游工作的分管局长直接领导,指定有责任心及一定调度、协调能力并对解说词有所了解的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请于11月5日前将专项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局。 2、务必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书稿报送市局。 3、市旅游局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8816285 邮箱:rzhypxk@126.com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作者:日照市旅游局 来源: 日照市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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