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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政策放宽了 落户方便了(2012年12月12日)
12月11日,记者从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过省政府审核通过,我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正式下发,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大幕已经拉开。 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9号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12年,日照市公安局受市政府委托参与起草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随后,市公安、民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农业、国土资源等九部门相继出台了配套措施。 据了解,本次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户口迁移政策有三大特点。 ——— 落户门槛放到最低。在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只要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就能无障碍落户;在中心城区落户的门槛也已经放到最低。 ——— 办理程序大大简化。免除了各类不必要的证明、介绍信,符合规定的申请落户人员,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 办理时限大大缩短。各相关方部门的配套措施分别规定了明确的申请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责任单位,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办理的效率会显著提高、时间会大大缩短。 本次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明确了由以单位管理户口为主向以实际居住地社区管理户口为主的转变,形成以居住地管理户口、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次出台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了落户需要社区、单位出具接收证明的前提条件,这将极大方便落户群众。 记者还了解到,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实施的过程中,将突出抓好农民原有权益的保障。在计划生育政策方面,自《意见》下发之日起,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5年内可继续执行原户籍地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
作者:秦钊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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