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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日照今年招53名人民警察 报名后进行现场目测(2013年03月13日)


    2013年日照市公务员招考开始,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日照市公安机关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3名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需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其中,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8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目测、网上初审、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查询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现场目测时间:2013年3月16日-3月1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缴费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笔试时间为4月13日、14日两天,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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