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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莒县失地农民“先保后征”(2013年05月29日)
5月19日,记者从莒县人社局获悉,莒县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据悉,《方案》规定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内容,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同一个人账户,利用同一制度平台,对新征土地,坚持“先保后征”的原则,先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后批准征地;在新征土地过程中,被征地的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都是本次征地的保险对象;本方案实施后新征收土地的,报批前要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所对应的政府补贴资金标准,一次性将此次征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社保资金专户,个人和集体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和原则上不低于政府出资部分的20%,不高于此次征地得到的土地补偿安置费;参保时60周岁以上的按对应年龄的计发系数即缴即领,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未满60周岁的在年满60周岁时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合并领取。
作者:王帅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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