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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18项新政再降创业门槛 鼓励开公司(2013年06月13日)
凡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企业,均可冠以“日照”行政区划名称;凡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近日,市工商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升监管执法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 据了解,这是工商部门继出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36条措施后的又一新举措。 新政策从经营范围核定条件、注册资本“零首付”范围、股东(发起人)资格、市级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生活便利行业个体业户等方面入手,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放宽住所证明限制方面,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作为企业住所的,可以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这一新突破将方便更多创业者开设新公司,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作者:王美莹 沈德胜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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