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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可申请救助(2013年08月06日)


  8月5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今年的困难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活动开始了。

    据了解,城乡困难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活动,为了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城乡低保家庭的高等教育新生,按照日民[2010]44号《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鲁民[2009]113号)的通知》执行,做到应救尽救;二是对于不在低保救助范围,但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也即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150%之间的高等教育新生,由各级慈善总会组织按照一定名额给予救助。

    此次救助的资金由省、市、区县三级共同承担。低保边缘家庭高等教育新生的救助资金,市直的由市慈善总会承担,各区县的由各区县从“慈心一日捐”募集善款中列支。
    据悉,此次全市将最少救助630名困难新生,其中,市慈善总会救助市直单位困难新生150名;各区县慈善总会联合乡镇、街道共同开展救助活动,最少救助人数:东港区80名,岚山70名,莒县200名,五莲县80名,日照开发区20名、山海天旅游度假区20名,日照国际海洋城10名。

    市直救助标准为每名困难学生救助3000元,各区县根据情况自定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00元。

    参加了今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高等教育新生,且家庭因特殊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入学学费的,可尽快报名申请救助。8月底前为救助受理及审核阶段,9月5日前为审批、救助款发放阶段。

    申请救助的困难新生,需提供高中所在学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提供由村、镇或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困难证明,并填写《日照市慈善救助困难高考新生推荐表》,推荐表格可从日照慈善门户网站下载。

    各区县申请救助的困难新生,要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慈善总会领取《日照市慈善救助困难高考新生推荐表》,各区县民政、慈善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救助名单,连同拟救助新生所在学校证明,村、镇出具的困难证明,考生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共同审查、自行备案,实施救助。9月5日前,救助金将会陆续发放。


作者:邢慧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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