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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市区将集中整治交通秩序(2013年08月06日)


  8月5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中调整部分大货车限行时间,并提出集中整治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车辆厂(点)。

    市区日照路(含)以东、青岛路(含)以西,黄海一路(含)、秦皇岛路(含)、临沂路(含)和海曲路(含)连线以北以东,山东路(含)、烟台路(含)、山海路(不含)连线以南以东区域内道路及海曲东路(青岛路至万平口段)、绿舟路、碧海路(万平口至山海路段)、太公一路、太公二路、天津路(临沂路以东段)、连云港路(海滨一路至海滨二路路段)实行大货车24小时禁行。市区其他道路每天7:00至23:00禁止大货车通行。

    据介绍,通告中所称大货车是指中型或者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不包括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

    限行车辆因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必须在管制时段内驶入限行区域的,可申请办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渣土)的,应当按照市住建委、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对市区建筑垃圾实行处置核准和密闭化运输的通告》的要求办理相关通行手续。

    大货车市区通行证需到途经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对违反规定通行禁行道路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通告中还严禁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在市区内非法营运。

    严禁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驶入道路为:临沂路(含)以东、青岛路(含)以西,迎宾路(含)和海曲东路(含)连线以北,山东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及海曲东路(青岛路至万平口段)、东营路(青岛路至碧海路段)、绿舟路、碧海路(万平口至山海路段)、太公一路、太公二路。禁行时间为每天6:00至24:00。

    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治理。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驶入禁行区域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据介绍,公安、经信部门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销售、改装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厂(点),由工商、质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改装,并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或取缔。

  相关链接:
  市区临时通行证申请办理地点:
    交警东港大队二中队(地点:日照南路长途汽车站南300米路西)
    交警直属大队一中队(地点:山海路与昭阳路路口南1300米路东)
    交警开发区大队奎山中队(地点:奎山街道驻地204国道355km+100米路东)
    交警东港大队两城中队(地点:两城镇驻地204国道327km+400米路东)
    交警日照港大队交通管理科(地点:市区新良路6号,北京南路与新良路路口东500米路南)
    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地点:济南路289号)。


作者:迟锐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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