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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不“明码标价”最高罚5000元(2013年08月14日)


  12日,本报《停车费20元,还要收“税”30元》见报后,引起了日照物价部门的重视,日照物价部门表示经营业主必须明码标价,限期内不整改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日照市餐饮服务业明码标价规范》提到,点菜间应使用餐饮业标价牌或价目表,标明菜品品名、售价等内容。

  此外,鲜活水产品按重量或个数销售的,还需要附加价目表标价。

  在规定中还明确提到,经营者与消费者结算时,应当列出消费明细表,并严格按照所标示的价格收费,不得高于标示的价格索取费用。

  “7月中下旬时,我们巡查发现很多海边经营业主没有‘明码标价’。”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让业主整改,“如果经营业主不听,将受到最高5000元的处罚。”

  该工作人员介绍,其实“明码标价”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是对经营者自己的一种保护。“因为有些时候经营业主也会遇到一些无理取闹的游客。”

  “一旦出现价格纠纷,我们会认真调查,如果涉及到价格欺诈,我们会立案查处。”该工作人员说。


作者:徐艳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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