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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买房要看房子手续全不全(2013年08月16日)


  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一个项目,行政审批贯穿于每个阶段,不可或缺,这直接决定项目是否合法。作为企业,如此种种的审批环节,即使繁琐,也绝不能投机取巧违规操作。

  行政审批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以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确定并制定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业内人士认为,行政审批是房地产项目合法的必备条件,对于购房者来说,所购房屋必须要经过行政审批,才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经过审批,房地产项目获得“五证”之后,才能合法合规地进行建设销售。“五证”也是购房者最常接触和见到的。 

  业内人士提醒,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证一经核发,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行政审批部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一边办手续,一边开工建设、销售,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惯用的招数。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家各项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加大,在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环节上,开发商必须按照审批流程进行,但在销售阶段容易出现问题。

  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多数情况下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开始销售商品房,常见的是通过公开认筹,收取诚意金、认购金等方式变相收取定金。

  对购房者来说,其“预购”商品房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因此而发生纠纷,那么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作者:张慧鑫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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