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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多部门联手整治“问题三轮”(2013年08月19日)
三轮车因价格低廉、灵活便捷颇受市民青睐,但这些每天都活跃在市区大街小巷的红三轮大多都是无证运营,而乱停乱放、违章行驶等违法行为更是屡见不鲜。近日,我市多个部门组成若干联合执法组,开始整治这些“问题”三轮车。 8月16日,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城管执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市区各主要路口对存在非法营运以及乱停乱放、闯红灯、驶入禁行区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进行了联合整治。截至当天上午11点,联合执法组在青岛路和海曲路路口共查处闯禁区、非法营运三轮车共计16辆。 据介绍,早在7月29日,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严禁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在市区内非法营运。同时,通告还规定了限行区域,以及限行道路,并以线路图的形式进行了告知,但是仍然有很多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不遵守通告的相关规定。 “这里是禁行区域,不准三轮车通行,你知道吧?”上午九点多,连续有多辆载客的红三轮在青岛路和海曲路路口被执法人员拦下。 “我不知道!” “宣传这么长时间了,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出来拉客有营运手续吗?车辆手续有没有?” “都没有,我这是第二天出来。”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询,很多驾驶人都以“不知道”“刚出来”为由进行辩解。 “你看,所有的人都这么说。”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很无奈。随后,这些“问题”车都被暂扣。 “大家看清楚了,这是市政府发布的通告,什么时间、哪些路段禁行,这里都有明显的标注。有时间段、有范围规定。此外,要上路,必须要有手续。”在执法现场,交警直属大队四中队指导员董汉路拿着一张禁行道路示意图和通告对三轮车司机进行了讲解。 董汉路说,他们在禁行路段设置了警示牌,并且标明了禁行时间,但是还有很多驾驶人无视。 执法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与很多人想当然认为开红三轮的人都是老弱病残不一样,被查扣车辆的驾驶人中,80后、90后年龄段的驾驶人也大有人在。 由于这些车辆都存在“闯禁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根据整治方案要求,这些车辆将先被暂扣,证据将被移交给交通运输部门对其非法营运进行先期处罚,交警部门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被处罚文书后,将对当事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开具放车手续。 当日,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科长李斌介绍,目前市区载客三轮车多属无牌、无证,非法改装后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稳定性差,安全系数低,并且多数驾驶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乱闯红灯、抢道行驶、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随意调头、随意停车载客下客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车辆同时也没有合法的保险,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群众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 ■新闻链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节选 严禁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在市区内非法营运。 严禁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驶入禁行道路,禁行道路为:临沂路(含)以东、青岛路(含)以西,迎宾路(含)和海曲东路(含)连线以北,山东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及海曲东路(青岛路至万平口段)、东营路(青岛路至碧海路段)、绿舟路、碧海路(万平口至山海路段)、太公一路、太公二路。禁行时间为每天6:00至24:00。 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治理。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驶入禁行区域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作者: 来源: 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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