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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警惕旅行社借“法”乱涨价 暴涨线路是否有猫腻(2013年09月02日)


    酝酿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记者从郑州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河南省国庆出游线路价格涨声一片。(8月31日《大河报》)

    这边《旅游法》刚要实施,那边旅行社报价已一片喊涨,这是为何呢?原来,《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今后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此举意味着旅行社过去通过消费返利,获利补贴团费的做法将终结。那些一直以低利润或低于市场价格运行的旅游线路,除了涨价,别无他法。

    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少旅游线路极有可能在借《旅游法》的实施乘机乱涨价,以瞒天过海,牟取暴利。譬如目前泰国游报价仅在3000元左右,可某旅行负责人预计十一之后价格会涨到6000元左右,整整翻了一倍。难道说这条线路过去一直在如此巨亏之下运行?这太不正常了,谁能保证这不是旅行社在混水摸鱼、乘乱猛抬价格?

    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虽然《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该法同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这也就是说,只要游客同意,集体购物仍然是可以安排的,旅行社仍然可以从中明正言顺地抽取回扣。特别是主打购物特色游的线路,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极大。

    因此,我们一定要警惕某些旅行社借“法”乱涨价。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及时跟进,查一查那些价格暴涨的旅行线路,看看背后有没有猫腻。另一方面,要着手建立一套境内外旅游报价监控评价机制,以便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同时,也希望各旅行社要放眼长远,切莫为了一时之利,得罪了消费者,最终得不偿失。 


作者:吴应海 来源: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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