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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旅游以“价涨”换“质优”(2013年09月05日)


    据《信息时报》报道,新《旅游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经提前产生了市场影响。对于“新法”实施后打击“零负团费”、“自费项目”、“购物点”等相关规定是否会影响国庆黄金周旅游价格的上涨,这是消费者关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从10月1日起,市场上约有5%的产品平均将有10%左右的价格涨幅。

  最近几年,国内旅游市场乱象频出,严重损害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招致公众不满。不过就“新法”发布之后市场的反应来看,却又让公众充满担忧,因为各地的旅行社纷纷提高了旅游产品的价格,给人一种“新法一出,涨声一片”的感觉。但我认为,新《旅游法》出台之际的这种市场反应,恰恰说明“新法”已显现它的法律威力,开始对旅游市场起到一种震动和规范的作用,而旅游产品的涨价,只是这一作用的具体表现而已。以前游客之所以对“零负团费”“定点购物”深恶痛绝,就是因为这些名目繁多的旅游市场“潜规则”都是为了让游客多花冤枉钱。

  而新《旅游法》出台之后,加大了对此类“潜规则”的打击和规范力度,旅行社和其他旅游从业者无法再像以前一样从游客身上取得各种“灰色收入”了。但正常的利润还需要维持,那就会提高旅游产品的价格。这岂不正是“新法”开始发挥作用的表现?

  单纯从旅游产品的价格来说,相比于以前确实是涨了,但是一方面,这样的价格是公开而透明的,信息的公开可以保证游客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免除了“被黑”“被宰”的担忧;另一方面,这样的价格上涨,是建立在法律规范基础之上的,有利于保障旅游质量,维护游客利益。所以说,“新法”出台实际上是以“价涨”换来了“质优”。


作者:苑广阔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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