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信息网 HTTP://WWW.RIZHAO.CC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国税局: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2013年09月14日)


  若您对这条新闻有所感悟或感触,欢迎评议或吐槽,请@新浪或腾讯@活力川东北或私信@活力川东北。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昨日联系了南充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该科室一名工作人员说,超市以各种理由拒开或缓开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任何消费者在购买东西之后,都有向商家索要发票的权利。”
  记者从国税局了解到,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上的商家,必须向税务部门缴税,并且能够保证随时给消费者提供发票。不过,出于实际情况考虑,有些销售额不高的中小型超市店内可能会没有现成的发票。“如果消费者需要发票,超市必须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若是发现类似情况,可以到税务部门举报,“举报查实后,我们将给予商家重处,保证消费者权益。” 
标签:国税局 商家 索要发票 消费者需要 消费者权益 


作者:种卿 来源: 华西都市报

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本站资料很多来源于互联网,如您认为本网站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本网,并提交有力证据,本网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更改或删除。Email:info@sdrz.com
网上投稿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本站合作:9040757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