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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捕捞鲸鲨渔民涉违法 三船长被没收近26万元(2013年09月23日)
22日,日照市渔政处公布“鲨鱼事件”调查结果:三条鲨鱼确实为鲸鲨,被发现时都已经死亡。根据相关规定,三条渔船的船长将被没收共计25.99万元的违法所得,并被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据介绍,日照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到“渔民捕获鲨鱼”的线索时,立刻展开调查,并联系到了涉事的刘某、秦某、刘某三位船长,通过走访,对此事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据调查,三条鲨鱼均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鲸鲨,被渔民发现时都已经死亡,分别重达10.07吨、3.52吨、2.31吨,并分别被以20万、3.23万、2.76万元的价格卖出。 据介绍,三位船长均涉嫌违反《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关于禁止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经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日照渔政部门对涉案渔船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对船长提出批评教育,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并视情节出于罚款。
作者:崔维成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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